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本机关机构名称、职能、办公电话、投诉电话、传真号码、办公时间、办公地址、邮编、电子邮箱等;
2.领导班子成员(指行政职务)的姓名、职务、工作分工等;
3.本部门内(下)设机构的名称、职能、办公电话、投诉电话、传真号码、办公时间、办公地址、邮编、电子邮箱等。
(二)民生信息
1.本机关负责或参与的区政府实事项目的立项、工作进度、办理结果等。
2.本机关负责或参与的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3.本机关主管的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4.本机关主管的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三)社会管理
1.本机关主管的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2.本机关主管的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
3.本机关负责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4.本机关负责的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四)其他
本部门职能范围内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
1.公开形式
本机关主要通过市南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网址为http://www.qdsn.gov.cn。
同时,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公共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制作印刷品公开政府信息。
2.公开时限
以本机关名义发布及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政府公开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1.受理机构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香港中路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2.申请形式
(1)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包括数据电文形式)的申请。
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口头提出,由本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本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申请。
申请人在青岛市南区政务网(http://www.qdsn.gov.cn)上填写《申请表》并提交。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如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3.申请办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表》后将及时办理,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确需延长答复期限,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要素不完整、不准确,难以确定具体信息内容的,将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对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或该信息不存在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名称:市南区人民政府香港中路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办公地址:市南区闽江路116号甲1号门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7:30
联系电话:0532-66776800
邮箱:xgzljdbsc2013@126.com
传真:66776801
四、监督与投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电话举报。投诉电话:0532-66776816,传真号码:66776801,通信地址:闽江路116号甲1号门 ,邮政编码:266071 。接待投诉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本指南将适时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