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杨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解决福彩大厦住房产权证办证难问题建议”收悉。现提出办理意见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市南区多次与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开发单位对接确认,市南区延安三路135号福彩大厦项目土地为共用土地,且共用土地使用权人为青岛市市南区湛山农工商公司和青岛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用地,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2004年4月,经市发改委、市规划局批复后,青岛市市南区湛山农工商公司与青岛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签订联建合同,由湛山农工商公司出让土地使用权,青岛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承担工程建设全部投资及税费,联合开发建设软件研发大厦。2005年,市规划局批准该项目《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的建筑物性质为非住宅。2005年3月该项目开工建设,共建设31层,其中地上28层、地下3层,总建筑面积39000余平方米,2007年项目完工并按工业建筑通过竣工验收后投入使用,其中2至5层用于酒店,6至16层用于宾馆,1层、17层由福彩中心购买作为办公用房,18至28层作为个人联建住宅房屋对外销售,共71套,面积9616.9平方米。
经对接市民政局,在该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相关审批、建设及验收等手续均由市福彩中心原书记、主任、法定代表人王增先办理,其违规改变土地用途,在工业用地上建设商住楼,与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批复的用地性质、规划、设计及验收均不符,导致该项目一直不能办理房产证。2010年省纪委专案组、青岛市检察院对王增先违法犯罪案件进行了处理,2012年,王增先因贪污罪、受贿罪和单位受贿罪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关于您提出的“起初对外发售时,建设单位公开表明购房者所购房屋为居民住房,并承诺办理产权证,但此后办证问题一再被搁置”问题,经落实,2005年起至2007年初,王增先在没有获得房屋预售许可证、未对外发布住房信息的情况下,以单位名义私自与71户居民签订《房屋联建合同》,并通过湛山农工商公司基建账户收取个人联建款,出售上述71套房屋。目前,市福彩中心保存71户购房者(乙方)的联建合同,该联建合同只有71户购房者(乙方)个人签字,甲方均未盖章和签字。
经调查落实,该建筑批准的房屋使用性质均为非住宅,批准的平面布局也不是按照住宅设计规范设计,该建筑现状属于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土地用途及规划批准的房屋用途,属于违法行为,因此该建筑无法办理权属初始登记及个人产权证。根据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文件《关于化解城镇居民住房产权历史遗留问题实施细则(试行)》,涉及违法违规用地的,依法依规处置后再行完善用地手续。根据2021年7月13日全省土地房屋产权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现场推进会“新增违法尤其是实质性违法,不列入历史遗留问题解决范围”和“坚持底线思维,杜绝违法违规项目‘搭车’脱责”的会议精神,该项目不应按照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政策推进化解。
二、推进情况
前期,市南区多次与福彩中心对接了解该项目情况,福彩中心反馈拟通过改变土地性质为住宅的方式推进办证事宜,但规划主管部门认为目前该项目不具备变更土地性质的条件。
2021年9月,市南区召开专题会研究该项目相关事宜,会议确定,该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规划建设办公楼,不符合纳入市南区居民住房产权历史遗留问题台账的条件,我区已将该项目不纳入台账的原因及情况上报市工作专班,市专班无异议。
2022年8月,市南区再次就此事进行研究,规划市南分局反馈该项目土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批准平面布局不是按照住宅设计规范设计,批准房屋使用性质不是住宅,该项目仍不具备纳入市南区居民住房产权历史遗留问题台账的条件。同时,市南区与您和居民代表袁兰华进行了充分沟通,沟通中居民代表反馈,2016年1月15日,市政府曾召开建购房审计相关会议专门研究福彩大厦情况,会议认定青岛福彩中心与市南区湛山农工商公司2004年联建的软件研发大厦71套住宅应为建购职工住房,同时市民政局在人大建议的会办意见中也提及了上述情况。随后我区立即与市民政局对接,市民政局反馈未找到该次会议纪要,以上情况是《青岛市民政局关于省审计厅建购职工住房专项审计查处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中的相关表述。后经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南分局进行了沟通研究,认定上述文件不足以支持该地块土地性质由工业用地变更为住宅用地。截至目前,双方均未能寻得支撑该地块土地性质变更的材料。
综上,该项目目前不具备纳入市南区居民住房产权历史遗留问题台账的条件,暂时无法办理房屋产权证。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