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姜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动青岛西部城区城市更新的提案”已收悉,市南区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23年迈入青岛市历史城区保护更新工作全面冲刺决战的关键时期,市南区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承接山东省旅游发展大会为契机,在规划建设、产业招商、房屋征收、历史文宣、文旅发展、城区管理、亮化元宇宙、交通事业、资金保障等多维领域攻坚克难,优化提升调度运行机制,创新拓展工作路径措施,细化落实问题解决方案,推动历史城区全面起势。
一、集约利用胶济铁路沿线土地资源
(一)长远谋划胶济铁路下地
根据已批复的《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以及在编的《青岛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青岛火车站作为青岛市重要的铁路交通枢纽,承担着青岛北站至青岛站间大量客运功能,青岛火车站及两站连接铁路仍将继续保留。同时,为提升胶济铁路沿线城市品质,市级部门已研究未来对青岛北站至青岛站段铁路下地,实现对铁路两侧城区道路交通网络的织补,促进国际邮轮港区与历史城区的融合发展。
(二)持续增强交通枢纽作用
市南区结合已编制的《青岛市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和跨海铁路青日高铁胶州湾过海段(青岛北至青岛西)远期规划,未来计划实施青岛火车站整体下地改造,实现与周边青岛湾广场和地铁站互联互通,综合开发利用地下四层空间。其中,地下一层以人群集散和公共服务设施功能为主,地下二层以公共服务、公共停车和出租车候车功能为主,地下三层为火车站候车大厅和公共停车场,地下四层为火车站铁路站台。
二、深度整合小港湾区沿海岸线资源
(一)全面启动低效片区开发
按照前期市级研究确定的市南区河南路以西城区旧城改造有关意见,按照南岛、中岛、北岛整体改造(自团岛污水处理厂至小港码头区域)的工作思路,推动老企业搬迁和低效片区开发,组织小港湾后海沿线土地整理,重点规划4808厂搬迁后的厂房、岸线保护与产业导入以及轮渡码头和小港水产品市场盘活利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以挖掘用地开发潜力,拓展产业发展空间,综合改善城市品质,实现团岛及小港振兴。
(二)加力提速城市更新建设
开展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三年攻坚行动,率先完成市南区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编制和集中调查研究,深入梳理城市更新项目,以政府引导、社会参与模式,通过挖掘资源盘活存量土地,不断推进项目落地。依托地铁建设陆续启动中岛组团、南岛组团三期等土地收储整理,中岛组团项目结合轮渡改造建设集住宅、商业、办公于一体的城市综合体,南岛组团三期项目整合开发团岛污水处理厂、海洋技师学院、市政宾馆等地块。
三、强力提升历史文化街区内涵品质
(一)深入贯彻保护利用规划
执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市区两级历史城区保护更新指挥部顶格调度,开展中山路、四方路等历史文化街区更新改造,持续推进文物保护建筑、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保护修缮与活化利用,确立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建筑单体三个层级的保护规划体系,实施业态策划、店招导则、基础设施、交通停车、公厕布局、眺望视廊等专项规划,打造兼具历史文化风情和活力时尚元素的特色街区。
(二)蓄势激发历史街区活力
聚焦品牌商业、文化艺术、网红经济、时尚消费等新型业态,依托海誓山盟广场、三江里和银鱼巷等公共空间开展主题市集活动,加快中山路区域产业招商项目落地开业。策划主题高端演艺活动贯穿全年,炒热街区消费氛围,制造话题消费热点,吸引市民游客交流互动体验,全面增强商业氛围吸引力。深度挖掘历史文化资源及老城各类文博展馆资源,推出系列文创产品及联名文创衍生品,成为历史城区独具特色的标志。
四、灵活创新城市更新建设实施模式
(一)适度开放使用功能变更
由于历史城区存在城市空间拓展受限、公共空间功能短缺、人口老龄化趋势明显、老旧街区整治任务重、闲置楼宇品质待提升等难点与堵点,亟需通过城市有机更新,重新焕发老城活力。市南区在市政府《关于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意见》的基础上优化更新方式分类,逐步完善交通、市政、公共服务、消防等配套设施,进行环境整治、海绵城市建设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允许适度改扩建和加建更新,提升建筑使用功能。
(二)同步加大更新支持力度
针对市历史城区保护更新指挥部认定的青岛市28平方公里历史城区范围,通过棚改资金征收的,且符合规划和房屋使用安全要求的房产及其占用土地的使用权,划转所在区政府用于支持历史城区保护更新。同时支持市区两级国有企业积极参与历史城区保护和有机更新,按照国有资产划转规定将房屋所有权连同其占用土地使用权一并划转给企业,按程序确定用地性质及各用途比例,盘活资产做到有效管理、高效利用。
五、高效实施城市更新项目土地开发
(一)科学决策政府收储类型
落实市政府《关于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意见》,在城市更新工作中区分城市更新实施主体,积极探索运用多种土地利用方式,推动城市更新模式创新。对于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明确规定或者约定应由政府收回的土地,政府或政府委托有关单位按规定实施土地一级开发整理腾空纳入储备的土地,政府收回(收购)用于集中建设保障性住房(含人才住房)的土地,按规定提报政府统一供应。
(二)积极鼓励产权单位改造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明确规定或者约定应由政府收回外,原土地使用权人可通过自主、联营、入股、出租、转让等方式再开发。原土地使用权人可收购相邻低效用地归宗后实施整体改造,原土地使用权人分散的可组建联合体实施再开发,鼓励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取得相邻多宗低效用地归宗后实施整体再开发。符合协议出让条件的,按协议补地价方式办理土地手续。
下一步,市南区将会同有关部门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三年攻坚行动的决定,充分借助市政协参政议政平台,积极回应市政协委员建言献策,在历史城区精准聚焦,争创国家级城市更新以及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试点片区,打造全国历史城区保护更新典范。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4日